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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级道德模范王法金

时间:2015-11-24  来源:   [字体大小: ] [打印] [关闭窗口 ]

王法金,男,1961年12月出生,中共党员,1985年7月毕业于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,现任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月河派出所副所长、文苑社区民警。自2000年4月担任社区民警的7年多时间里,他全身心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,心系百姓、乐于奉献,以推出“黄手帕工程”密切警民关系为切入点,得到广大社区群众的信赖,成为新时期“马天民”式的好民警。曾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、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、全国“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”、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等荣誉称号;2007年6月参加了省十二次党代会,并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。2009年9月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提名奖、首届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。 
一、耐烦、耐杂、耐细,做服务群众、为民解忧的贴心人。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,基层的社区民警,王法金同志时时提醒自己: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,更是一名共产党员,做人“上要对得起党性,下要对得起百姓,自己要对得起良心。”党性、百姓、良心,奠定了他的思想基础。担当社区民警后,王法金就琢磨着如何拉近与社区居民的关系。他自己掏钱印了联系卡,又写了一封给居民住户的公开信,然后挨家挨户送上门。同时,他在小区里挂出了26块警民联系牌,贴上自己的照片,公布自己的联系电话,“有困难,找法金”成了社区群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。于是居民家里水管坏了、钥匙丢了,他们都会想到王法金,而王法金也是乐此不疲,不管是不是他份内的事儿,只要群众有要求、只要对居民有利,他总要管一管、帮一帮。7年来,不知道王法金到底调解了多少次居民纠纷,帮教转化了多少位失足青年,为居民做了多少件好事,只知道在王法金随身携带的“豆腐干”笔记本,至今已密密麻麻记了17本,上面记载着的全都是居民的家事、小区里的烦事、杂事,且事事有着落。在荣获首届“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”所获得的10000元奖金,他全都捐给社区特困户和用于社区治安防范上,虽然自己家庭也不宽裕,但对每次颁给的奖金他都一笔笔捐给社区,他想到的首先是“大家庭”。 
二、求真、求新、求实,做乐于奉献、勤奋“耕耘”在社区的用心人。“发案少、秩序好,群众满意”是衡量基层社区警务工作好坏的一个硬标准,是一个基层党员、社区民警肩负的责任。王法金到社区后把抓好社区治安作为最大的一件实事来抓。为此,他费尽了心思,动足了脑筋,耗尽了心血。为加强社区的治安,王法金从社区的特点出发,建立了一张以群众为主体的立体治安防控网络。在他的组织和带领下,先后成立了由下岗、待业青年组成的24小时专职保安巡逻队和由居委会干部、社区老公安、治保积极分子组成的白天义务巡逻队。为带好群防队伍,降低发案,他以社区为家,一直吃住都在警务室,时时刻刻和群众心贴一起,真正地成为社区居民安全的“守护神”。 
三、善学、善思、善行,做保群众平安、精于社区警务的有心人。王法金在工作中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精于总结,是一名新时期奋战在基层的知识型共产党员和民警,平时他十分注重学习,在繁忙的工作之余,时时不忘给自己“充电”,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服务群众的工作中,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。如今由王法金自行总结提炼撰写共5万多字的《社区警务工作法》第一册和今年完成的第二册,已成为广大社区民警必读教材,这也再一次体现了他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。在文苑社区百姓亲切地称王法金为“点子警察”。2005年,在全国首届“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”的颁奖大会上,颁奖词是这样称赞他的:“警察经常因为‘勇敢’而受人尊敬,但他却因为‘点子’为群众爱戴。每一个小点子都来自他对人民警察职责的深刻理解,虽然平凡和琐碎,但这更需要勇气和创造”。王法金的“点子”从哪里来?他说:“点子来源于服务社区群众的需要。”群众利益无小事,王法金做的这些事情,看似小事,衣食住行、油盐酱醋,却是民生所依、民心所系,也是他实践“立警为公、执政为民”的生动体现。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,王法金在这种“小事”面前显出了大境界,以小见大的社会和谐观,既照出了公安民警的作风,更照出了一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,不知疲倦的爱民之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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