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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马路是“招牌” 拉高交通文明标杆

时间:2017-03-06  来源:湖州文明网   [字体大小: ] [打印] [关闭窗口 ]

  城市文明不文明,马路是块“招牌”。小小的斑马线礼让行人,就为她赢得了五湖四海的赞誉。

  但是,随着汽车社会来临,城市规模扩大,提升马路文明的急迫性,依然不容小觑。一些人开车看手机,一些车随意变道,成为交通痼疾。从3月1日至12月31日,浙江省九部门联合推出“创文明交通、治秩序乱象”系列行动,重点整治“6+X”交通违法行为。这一重大交通整治行动受到全社会关注。

  这一次整治,看点蛮多。首先是持续时间长,达10个月之久。其次是全面撒网,不仅管汽车,也管非机动车,不仅管车,也管人。再次是“撒手锏”上路,用上了高清监控、 APP、微信等高科技,可以说是“天罗地网全覆盖、违法巡查无死角”。

 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,此次整治将开车使用手机等危险驾驶行为列入重点。这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开车使用手机现象的关注。互联网时代,手机成为生活必需品。街头巷尾、饭前饭后,“低头一族”无所不在。刷手机事小,但如果跟人的生命挂钩,还是小事吗?遗憾的是,马路上开车玩手机的情况,颇为常见。过马路的看手机,开车的看手机,甚至连骑电瓶车、自行车的都在看手机!这些不文明行为是对规则和生命的漠视。

  浙江正在打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。标杆,硬实力叫得响,软实力也要响当当。每天都跟人们“打照面”的交通,是公共文明的重要内容。整治交通陋习,就是要在每个人心中敲响警钟,让街头多些和谐,让社会更加安全,让文明不断提升。

  文明的提升,众人拾柴方能火焰高。古斯塔夫·勒庞在《乌合之众》中写道,群体中的个人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“正义”力量,群体中的个人也会有一种“法不责众”的想法。很多交通陋习,之所以难除,很多时候恰在于个体陷入从众心理。如果能把这种对陋习的从众,引导到对规则的敬畏,公共文明就能萌发自我向善的力量。只有执法始终恪守本职,不缺位、不越位,秉持“愚公移山”的法治毅力,才能最终获得良好的马路秩序,也必将让公民享受到秩序带来的文明与便利。到那时,公民守法将不再出于处罚的威慑,而是出于热爱法律的德行与良知。而这种转变,需要制度保障。

  整治交通陋习,标准细化到“6+X”,可见力度和决心。但是,如果这些具体举措,不能有一个常态的固化和制度的提升,我们很可能会陷入“整治—变好—松懈—还原—整治”的怪圈。

  放下马路上的手机,摒弃脚底下的陋习,在心中播下文明的种子。未来,我们期盼这些种子能真正开花结果,让文明之风吹拂浙江城乡的每一条马路。(编审 飞凯/ 作者 吕苏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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