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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职工权益需要制度创新

时间:2017-08-07  来源:湖州文明网   [字体大小: ] [打印] [关闭窗口 ]

    当我们就“休完产假回来,你的岗位还在不在”话题进行讨论之时,湖州市中心医院却已从护士怀孕起就给予她们特殊照顾,出台了半职工作制,孕期护士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调整上班时间,每月只要上足12天班,福利晋升等就不受影响。

    在育龄女护士比例高达84%的湖州市中心医院,以制度为先导,在给予怀孕护士照顾的同时,针对其他护士也做出了相应规定——按劳得到额外的奖金补偿,确保所有职工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工作。“工作效率更高了”“护理队伍更稳定了”……半职工作制实施一年多来,医院女护士的获得感提升了,护理部主任陈苏红发现“准妈妈”的工作积极性高了,护理人才梯队建设也更有效了。

    以制度保障孕期女职工的权益,这项创新之举在让其他单位女职工羡慕之余,也展现了医院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”的新作为,更是近年来全社会倡导的敢于创新、善于创新的一个缩影。

    然而,我们也了解到,在许多企事业单位,他们以“给孕期女职工照顾会增加其他职工的工作强度”“人员减少会影响整体工作”等为借口,在怀孕女职工人数增多的情况下,仍采用最传统的方式应对。究其原因,在于这些企业没有把保障职工权益放在首位,仅仅满足于执行现有规章制度不出错,不愿也不敢有所创新。

    事实上,办法总比困难多,湖州市中心医院的创新之举就很可贵,它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医院对女职工“无边界”的关爱,也为其他企事业单位突破思维定势,探索制度创新提供了思路和经验。

    在保障职工各项合法权益的路上,永远没有终点,企事业单位应加大制度创新力度,善于“因企制宜”“因岗制宜”,适时突破传统,出台适合自身发展的制度,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,提高他们的获得感。(曾晨路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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